栾川县商工委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检查
发布时间:2018-5-9 10:57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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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一小长假临近,为切实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市场秩序,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,县商工委早安排、早部署,开展执法检查活动。
检查工作围绕发卡企业备案情况、购卡章程和协议公示情况以及“实名登记、限额发行、非现金购卡”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展开。并对发卡协议章程、退卡流程、财务登记、业务系统填报、制度上墙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,对未能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的企业下达《责令整改通知书》,要求企业进一步规范发卡流程,严格按照《单用预付卡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范预付卡管理,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操作。
县商工委执法人员表示:“节假日期间,是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、使用旺季,下一步将将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,加大检查力度,对发卡企业、售卡企业的发行服务、资金管理等进行实地核查,对发卡企业的预付卡业务进行动态监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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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商务部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》规定: “一次性购买1万元(含)以上不记名卡的,需要实名购卡。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,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,即1000元以上需实名登记。”
(供稿:栾川县商工委)